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配件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弱电、消防、幕墙、交通标识、室外配套设施(景观绿化、道路与管线、景观泛光照明、围墙)等的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项目施工、采购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海绵工程、智能化、基坑围护、围墙、室外附属新能源开发公司资质、设备(含电梯、消防设备)、高压配电房土建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最后确定的施工图为准)验收、移交、保修:包括验收、移交、备案、资料归档、质保期内的质量修复和保修服务等。高压供电(含配电房设备)、供气、总水表前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无线室分(手机信号覆盖)、网络进线(市政网络接入弱电机房部分)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最终以初步设计及工程界面为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具备: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实行总包)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房建类】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EPC)】【如联合体投标的乐竟体育登录入口,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业绩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按“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文件执行。
注:①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②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注:上述3.13-3.19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其他: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嘉兴秀洲光伏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803室 地 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
Copyright © 2002-2024 乐竟体育环保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HTML地图 XML地图txt地图 | 沪ICP备20200262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