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竟体育登录入口乐竟体育登录入口乐竟体育登录入口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对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45,287,410.55元的30%,确定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904,366,122.16元(税前),按照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8,359,816,164股(已考虑截至目前公司回购并完成注销的H股股份共22,147,000股)分配,计划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78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若因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904,366,122.16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024年,本集团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一个目标、三个作用、六个担当”发展战略,紧紧围绕“12556”工作思路,全力冲刺“十四五”规划目标,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打造“本质安全、规模翻番、数字转型、创新引领、健康进取”新龙源,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新能源科技领军企业。
2024年,本集团新增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7,480.66兆瓦,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2,654.38兆瓦(含收购项目1,118.50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4,826.28兆瓦(含收购项目450.80兆瓦)。因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和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集团相应减少火电控股装机容量1,875.00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56.13兆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控股装机容量达到41,143.20兆瓦,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30,408.77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10,698.33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36.10兆瓦。
2024年,本集团全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抓好风险防范化解,统筹推进安全环保一号文落实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优化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安全包保和联系点制度,“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断压实,全面推行安全积分管理,强化量化管控。灾害预警和应急演练常抓不懈,有效应对多轮台风。生态治理方面成果突出,宁夏腾格里基地建成全国首个“大型沙漠光伏基地科学防沙治沙监测站”,为生态保护添砖加瓦。
本集团深化运检改革,优化“一部门两中心”职责,细化4类专业班组,推动生产运营向集约化、专业化管理迈进。通过实施“一机一策、预防为主、集中攻坚、动态清零”策略,强化长停机组治理,解决设备缺陷,消除火灾隐患,机组长周期运行占比达59.7%。打造“可见的现场”,近7.4万路视频实现无盲区监管,优化预警模型,提升管控精度。建设智慧电站,运用无人机、AI等技术开展智能巡检和数据分析,精准定位设备缺陷。
2024年,本集团累计完成新能源发电量68,383,218兆瓦时,同比上升3.76%,其中,风电发电量60,550,359兆瓦时,同比下降1.31%;光伏发电量7,826,961兆瓦时,同比上升72.13%;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898兆瓦时,同比下降2.64%。2024年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190小时,比2023年下降156小时,较行业平均利用小时高63小时。风电发电量及平均利用小时数下降主要是因为风资源水平同比下降,2024年本集团项目所在区域平均风速同比下降0.2米/秒。
2024年,本集团积极响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坚持规模快速发展与质量并重,“一省一策”完善发展策略新能源开发公司资质,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大突破、大创新,全力推动“沙戈荒”风光大基地项目,加快推进海上项目规模化发展,打造具备龙源特色的国家标志性新能源基地。积极推动根据地建设,优先争取中东南部消纳有保障区域的竞配指标。精准科学合理实施“以大代小”项目,有序推进“沐光驭风”行动,结合乡村振兴,争取项目连片开发。因地制宜推进共享储能项目,适时布局开发源网荷储项目、氢氨醇项目、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项目,稳妥推进分布式项目。
2024年,本集团取得开发指标14.72吉瓦,其中风电6.37吉瓦,光伏8.35吉瓦。
2024年,本集团深入贯彻“大项目建设管理年”部署,全方位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稳步强化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集中优势力量攻坚突破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统筹协调手续办理、物资调配以及人员组织等关键要素,保障项目建设加码提速。强化多方案比选论证,通过生产运营数据促进设计优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流程,提高项目收益率。增强创优意识,开展创优策划,严格执行标准工艺手册,利用设备制造管控平台提升监造质效,建设“两高一低”优质工程。加强造价分析,开展“三同”对标,严格执行概算管控,严审工程变更,做好过程跟踪审计,确保造价水平行业领先。将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供应商管理等ESG指标融入项目建设管理,打造更多电力行业ESG典范工程。
2024年,本集团所属天津海晶盐光互补项目、山西娑婆风电场国产BIM数字化技术示范与应用项目、江苏射阳海上南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获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23年度“电力建设智慧工程典型案例”。
2024年,本集团新增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7,480.66兆瓦,包括自建投产项目5,911.36兆瓦,其中风电1,535.88兆瓦,光伏4,375.48兆瓦;收购项目1,569.30兆瓦,其中风电1,118.50兆瓦,光伏450.80兆瓦。因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和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集团相应减少火电控股装机容量1,875.00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56.13兆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控股装机容量为41,143.20兆瓦,其中风电30,408.77兆瓦,光伏10,698.33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36.10兆瓦。
2024年,本集团深入分析研判电力市场形势,统筹深化限电与交易管理,坚持“以价优先、量价兼顾”,统筹研究中长期交易方案,高质量完成年度交易工作,准确把握月度、月内交易创效机会。持续提升分时段价格预测能力,优化中长期分时段曲线,实现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积极开展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发电权置换等高价交易,实现综合电价最优。建立限电管理“预判、督导、提示”三协同机制,实行周督导、月通报,同时灵活调整现货交易策略,多点发力提高交易收益。深入落实“一区一营销”工作部署,探索建立标准化交易流程,提升交易风险应对能力。
2024年,本集团风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66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3年风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55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增加人民币11元╱兆瓦时。主要是受结构性因素影响,2024年本集团高电价项目的售电量占比有所提升所致。光伏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296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3年光伏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310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下降人民币14元╱兆瓦时。主要是由于新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均为平价项目,拉低了光伏发电业务整体平均电价。
2024年,本集团依托“1+1+4+N”科技创新体系,合力攻坚关键领域。全球首创浮式风渔融合技术开创“绿色能源+蓝色粮仓”新质生产力典范;BIM+GIS国产化系统等5项科技成果经权威机构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家能源风电运营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建设提速;风电行业首套全栈式国产控制系统投入运行;国内首套全国产自主化海上风电综合检测平台“国能海测1号”实现首航。持续提升行业话语权,协同西安交通大学成立新能源联合创新研究中心,积极探索波浪能、潮汐能等技术与海上风电和光伏互补开发模式,加快沙戈荒及沿海集群化风光大基地、新能源与氢基能源协同等技术研发。
2024年,本集团申请发明专利125件,授权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累计发布国家、行业标准突破百项大关,达到102项,其中国家标准32项、行业标准70项。
2024年,本集团密切关注政策导向,用足用好绿色金融政策,不断优化融资结构,主动开展存量贷款置换,压降存量贷款资金成本。拥有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质以及深交所100亿元公司债发行资质,有效助力公司开展双市场融资,确保多渠道融资通畅。坚持开展刚性管理资金计划,利用资金归集、统一调配、股东借款等措施,加大资金使用频率,实现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
2024年,本集团累计发行25期债券共计人民币519亿元,成功发行19期超短融资券、5期中期票据,并成功发行1期绿色中期票据,全年资金成本保持行业优势,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彰显本集团“碳达峰、碳中和”的责任与担当。
2024年,本集团积极投身国际绿色能源合作实践,高效有序地开展海外新能源开发业务。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本集团坚持“一国一策”差异性开拓海外市场,强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金砖国家的深入研究,积极参与南非政府组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标,布局南非矿业直供电项目,统筹推动文莱渔光互补项目、印度尼西亚集中式光伏项目等合计超5吉瓦境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进展。新增非洲、东南亚、中东、中亚等区域储备项目超2.50吉瓦,实现海外业务滚动发展和新区域突破。
2024年,本集团持续强化境外资产管理,深化合作交流,各在运项目运营情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属加拿大德芙林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239,880兆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2,421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3,683天;南非德阿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784,509兆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3,209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2,618天;乌克兰尤日内风电项目累计发电量183,286兆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2,396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1,237天。
2024年,本集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绿证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模式,发挥规模优势,提升绿电绿证营销能力。有序开展绿证销售,完成绿证交易管控平台项目台账信息维护,完成建档立卡系统项目授权,确保绿证“应领尽领”,最大化兑现绿色环境价值。组织修订《绿色电力证书开发与销售管理办法》,优化绿证销售管理流程和销售方式。全年完成绿电交易67.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8.84%;交易绿证1,023.54万张,同比增长140.83%。
2024年,本集团拓宽绿证销售渠道,扩大绿电交易规模,扎实开展碳排放和碳交易业务,持续彰显绿色价值,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首日交易中,取得可再生能源项目首单,以多类型交易支持市场启动。自研全国首个全市场碳价格指数“龙源碳配额综合价格指数”,通过Wind金融终端对外发布。有序推进VCS交易,首次在香港Core Climate平台和美国CBL平成VCS线上交易,最大程度获取减排收益。获评北京绿色交易所2023年度十佳会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全国碳市场2023年度“优秀市场服务及管理实践企业”称号。完成碳资产交易操作平台系统升级,提升交易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果鉴定,获评“国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收购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夏河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民勤国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城县楠军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森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国能雄安通达(鄂托克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上述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4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注1: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永续中期票据,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计算时均考虑了永续债和永续中期票据的影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4龙源电力MTN003”的信用等级为AAA。于2024年9月13日出具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4龙源电力MTN004A”“24龙源电力MTN004B”的信用等级均为AAA。于2024年11月19日出具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4龙源电力GN00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层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国内需求、优化经济结构,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生产需求平稳增长,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扎实有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根据国家能源局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2024年全国发电量为99,1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占比为18.5%,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44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57小时;并网风电2,12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小时,同比降低81小时。2024年,全国主要电力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1,687亿元,同比增长12.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
新能源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和营运新能源发电厂和生产电力,出售予外间电网公司。2024年度,该分部实现营业收入31,369,818,502.68元,同比增长6.89%;成本17,804,276,565.91元,同比增长9.77%,利润总额9,718,723,910.89元,同比增加10.32%;
火力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和营运煤炭发电厂和生产电力,出售予外间电网公司并且进行煤炭贸易。2024年度,该分部实现营业收入5,699,828,086.96元,同比减少32.29%;成本5,344,874,127.42元,同比减少33.17%;利润总额513,890,691.71元,同比减少29.10%。
2025年,本集团将继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世界一流新能源科技领军企业目标,做到五个“毫不动摇”,大力弘扬龙源特有的优良品质,持续深化“12556”工作思路,着重建强“五个世界一流平台”,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本质安全、规模翻番、数字转型、创新引领、健康进取”的新龙源,继续保持全球新能源领域龙头地位。
2025年,本集团计划新开工新能源项目550万千瓦,投产500万千瓦,坚决落实“十四五”装机翻番任务,将重点围绕“六个突出、六个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突出党建强企,着力凝聚发展新动能。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全年始终,坚持不懈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全年始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穿全年始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管理,加快“三支队伍”建设。推动企业思想文化建设贯穿全年始终,打造海上风电、大基地、数字化平台等行业领先品牌,展示龙源品牌形象和独特优势,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2)突出安全强企,着力创建风控新格局。深化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筑牢安全风险“三道防线”。深化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现工程现场全周期可视化安全管控,全面加强工程现场全覆盖检查整改,全面完善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全面确保在建项目水保环保“三同时”,打造绿色生态工程。着力打造“法治龙源”,深化依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经责审计和问题整改,深化内控风险体系建设,科学预防年度重大经营风险,不断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突出发展强企,着力增强竞争新优势。更好统筹规模和效益的关系,坚定不移做大资源规模,科学系统做优资源效益,确保项目开发提升质效。紧紧抓实大基地和海上项目“两个重点”,稳稳抓好就地消纳、氢基、海外、并购项目“四个补充”。更好统筹效率和质量的关系,以“两个强化”提升基建效率,强化组织协调机制和招标采购管控;以“四个建强”提升工程质量,建强初步设计审查体系、设备监造管理体系、质量验收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以两个“创新”助力质量效率双提升,创新优化开发建设管理系统和建设ESG典范工程。更好统筹外部和内部的关系,按照增量提质原则,编制一套具有龙源特色的“十五五”发展规划。
(4)突出经营强企,着力挖掘价值新源泉。精益运营推动增量增价,高效做好生产运行管理工作,加速研发应用新能源行业大模型,持续推进长停机组和输变电故障治理,提升设备综合长周期运行指数。强化市场营销创效,积极应对全面入市,着重提升政策和市场研究能力、市场策略制定能力和市场风险防控能力。精益管控推动财务创效,从细做实全面预算管理,从优加强资金管理,从紧做到一切成本皆可控。精益谋划推动市值提升,综合运用市值管理“工具箱”,打造龙头上市公司。
(5)突出改革强企,着力塑造治理新形态。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统筹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与一流企业建设,高质量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管理提升年”行动部署,健全“五项能力”常态化提升机制。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强化董事合规履职支撑,打造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推动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落实新型经营责任制,强化契约目标考核和刚性兑现,优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推动收入分配向科研骨干人员倾斜,激发创新创效活力。
(6)突出创新强企,着力打造科技新引擎。切实推动科创体系优化升级,健全公司“1+1+4+N”科技创新体系,以建强国家能源风电运营技术研发(实验)中心为核心,打造新型储能技术、碳足迹与碳减排集团级研发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合作,积极申报参与国重项目,提升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切实抓好重大科技创新攻关,聚焦行业前沿和发展战略,打造集成技术创新示范,推动绿氢等新兴技术提升经济性并实现规模化应用,前瞻推进原创性技术创新,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切实推进数字化转型提档加速,聚焦新能源数字化平台、云边算力中心,汇聚更大规模数据资产,深挖数据辅助决策价值,建强新能源数字化平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09亿元,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11.09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09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上述规则,2024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30亿元,主要是前期费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3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规则,为做好资产价值管理工作,本公司对所属子公司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2024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2亿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25亿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0.49亿元。其主要包括:
公司所属广东和江苏区域部分项目开展“以大代小”老旧风场改造升级工作,公司本年针对广东区域项目报废老旧机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28亿元,针对江苏区域特许经营权项目拟报废老旧机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7亿元。
公司所属龙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龙源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西藏日喀则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包头)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受补贴期限到期、电价政策变化、地方消纳等因素影响,项目未来盈利预期下降,对存在的经营性减值情况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67亿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98亿元。
公司所属龙源(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因存在部分项目长期停缓建情况,未来预判项目重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7亿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0.49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1.09亿元,减少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1.09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亿元,相应减少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0亿元。本公司本次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乐竟体育登录入口,并已充分体现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账务处理正确,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向市场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09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2025年3月28日,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378,691,728.4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872,880,939.27元;根据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归属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6,345,287,410.5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21,653,923.70元。公司以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45,287,410.55元的30%确定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8,359,816,164股(其中A股股份 5,041,934,164股,H股股份 3,317,88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8元(税前),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904,366,122.16 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904,366,122.16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共回购H股股份22,147,000股,回购股份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893,507.17元(不含佣金等费用),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6%,上述回购股份均于2024年3月11日全部完成注销。
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10日以及2024年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1月实施H股回购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2月实施H股回购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1月实施H股回购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等公告。
注:1.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应当按国际或者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2022-2023年度现金股息均根据公司国际会计准则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确定,2024年度拟分配现金股息根据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确定。
2.上表中2023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当年A股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90,436.61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1%;公司最近三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474,600.75 万元,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73,678.00万元、人民币 42,548.33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1%、0.17%,均低于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2024年度实现情况以及三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202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并平庄能源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共23项议案。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电力”,原名: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国电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定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广西国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电华北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上述合并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上述事项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4日,于2022年1月4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4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电山西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洁能”)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5日,于2022年1月5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5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电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6日,于2022年1月6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6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6日,于2022年1月6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6日。
2021年6月18日,辽宁电力、甘肃电力、广西电力、华北电力、陕西电力、云南电力作为业绩承诺方,均与本公司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为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之后的两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注:1.华北电力附属公司山西洁能下属持股比例52%的控股子公司洁能金科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故不涉及业绩承诺;
2.华北电力已于2024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天津电力有限公司,后续补偿将由天津电力履行。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在业绩承诺期的任一会计年度,若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云南电力、广西电力、辽宁电力、甘肃电力、陕西电力、华北电力需根据约定就净利润差额所对应估值结果的差额以现金的形式向龙源电力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云南电力、广西电力、辽宁电力、甘肃电力、陕西电力、华北电力每年度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约定计算及实施:
当年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2024年,广西电力、辽宁电力、陕西电力已完成业绩承诺;云南电力因发电量略低于预期等因素影响未完成业绩承诺;甘肃电力因风电平均风速同比下降导致发电量下降等因素影响未完成业绩承诺;华北电力受新能源补贴收入与预测存在差异等因素影响未完成业绩承诺。
注:广西电力2022年由于机组维修及利用小时数下降的原因未完成业绩承诺,所需支付补偿金额为5,550.92万元已于2023年5月8日支付给公司;2023年和2024年均已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计算及实施方式,云南电力、甘肃电力、华北电力2024年应补偿金额测算如下:
1. 云南电力:2022年和2023年已完成业绩承诺,2024年应补偿金额为:
2024年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39,378.92-39,589.16)÷39,378.92×75,200.00-0= -401.49(万元)
经测算,截至2024年末,云南电力2022年-2024年累计实际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无需支付补偿金额。
2. 甘肃电力:2022年和2023年已完成业绩承诺,2024年应补偿金额为:
2024年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11,612.05-18,248.95)÷11,612.05×44,200.00-0= -25,262.63(万元)
经测算,截至2024年末,甘肃电力2022年-2024年累计实际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无需支付补偿金额。
3. 华北电力:2022年和2024年受新能源补贴收入与预测存在差异等因素影响未完成承诺业绩,2022年度所需支付补偿金额为5,320.13万元,已于2023年5月8日支付给公司;2023年已完成业绩承诺。
2024年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41,651.01-38,618.27)÷41,651.01×(198,400.00-2,959.58)-5,320.13=14,230.63-5,320.13=8,910.50(万元)
经测算,截至2024年末,华北电力2022年-2024年累计应补偿金额14,230.63万元,扣除已支付补偿金额5,320.13万元,尚需补充支付补偿金额8,910.50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2022年和2023年完成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5月11日以及2024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以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依据上述测算结果,华北电力2024年度需补充支付补偿金额8,910.50万元。
龙源电力应在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确定当期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华北电力。华北电力应在收到龙源电力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以现金的形式汇付至龙源电力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出具的2023和202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会议认同标的公司2022-2024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认为华北电力尚需补充支付补偿金额8,910.50万元,该笔金额的确定与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一致,华北电力按照承诺履行补偿责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文件等方式,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本次交易现金购买部分涉及的标的公司辽宁电力、陕西电力2024年已完成业绩承诺,2022年至2024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相关业绩承诺已实现。
广西电力2022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所需支付补偿金额为5,550.92万元,已于2023年5月8日支付给公司;2023年和2024年均已完成业绩承诺。
云南电力2022年、2023年已完成业绩承诺,2024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因2022年至2024年累计实际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2024年无需支付补偿金额。
甘肃电力2022年、2023年已完成业绩承诺,2024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因2022年至2024年累计实际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2024年无需支付补偿金额。
华北电力2023年已完成业绩承诺,2022年、2024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其中,2022年所需支付补偿金额为5,320.13万元,已于2023年5月8日支付给公司;2024年尚需补充支付补偿金额为8,910.50万元。
保荐机构将对相关补偿事项进展保持关注,督促上市公司及业绩承诺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交易中的业绩补偿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中审众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中审众环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规定。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年末数为12,627.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0人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云杰和项目合伙人李玉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立志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玉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立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云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境内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46.43万元(不含税)。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2025年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审计范围扩大,故审计费用预计上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范围、内容等变更导致超出预计费用上限的情形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具体费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5年第2次会议,同意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确认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Copyright © 2002-2024 乐竟体育环保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HTML地图 XML地图txt地图 | 沪ICP备2020026275号-1